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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公告(8人)

来源:m6米乐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05-08 12:51:21

  2024云南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紧缺学科教师8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报名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学科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本科学历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本次计划引进8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本科学历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证明材料(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将以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报名岗位+联系方式”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不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后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

  地点: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怒江州职教中心)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另行统一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方式:考核包括说课和教育教学问答两项测试。两项测试的满分各为100分,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则取消引进资格。

  上述成绩中,说课成绩、教育教学问答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若说课成绩、教育教学问答成绩都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特别是对2024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拟引进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州教育体育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和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聘用到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统一纳入怒江州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